[動研]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二讀意見
由 editor 在 週四, 12/30/2010 - 00:01 發表
目前多數動物保護政策都屬於畜牧處「畜牧行政科」,但畜牧與動保之間並無關聯。由飼主組成的犬髖關節狗友會代表指出,唯有成立專責動物福利保護處,才能落實動物福利保障。
除了解決經濟動物遭虐問題,同時可避免目前寵物繁殖業者黑心泛濫的問題。「否則業者趁著潮流大量繁殖動物,這些貓狗卻有遺傳疾病,飼主和動物都很痛苦。」目前繁殖場的證照終生有用,動保團體僅能道德勸說。
動物保護是專業學問,需要專業人力做有效規劃與落實推動,立院應審查「行政院農委會組織條例」,增設「動物保護處」。
相關法案典藏:
動物保護法
狀態:
二讀 


